一、一次性援助機制:短期內家中遭重大變故或緊急事故,在未取得社會福利補助前,亟需物資援助之弱勢民眾。
二、長期性援助機制:短期內無法改善經濟環境之弱勢民眾,經申請單位評估需長期性物資援助者,本會提供六個月一定物資量之物資援助。
三、公益活動申請機制:為有效管理運用物資,本會得視物資募集情形,不定期以函文方式提供有效期限內之物資予各公益團體申請,其發放對象為社區老人食堂、低收入戶、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、符合領取兒童及少年或身心障礙等福利補助者、特殊境遇家庭、獨居老人、原住民族、經濟弱勢家庭相關法令認定符合救助者;申請單位應於有效期限內完成發放,並於活動辦理後五個工作天內,依活動名稱及受助者基本資料造冊予本會備查,其造冊資料申請單位應核實填報。
四、配合「弱勢家庭輔導措施或服務方案」:因應社會局福利服務業務推動,本會積極參與並配合相關輔導措施及服務方案,透過多元化的服務模式,創造更多元且可持續的支持協助;如自109年起,配合社會局辦理「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」獎勵措施,其旨為激勵弱勢家庭踴躍申辦儲蓄、鼓勵已申請開戶儲蓄得以持續,及穩定繳存自存款者,以愛心物資為獎勵,藉此提升民眾參與專案動機。(獎勵措施統計區:針對已開戶儲蓄之弱勢家庭,以年度為基準訂定,統計期程分為六個月、十二個月穩定參與脫貧方案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