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學申請流程說明

「嘉義地區慈善團體聯合助學暨表揚活動」依社團法人嘉義縣慈善團體聯合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所提報年度計畫接受嘉義縣社會局補助辦理。其獎助學金所有經費皆由本會募集、連結、整合各社會服務及慈善公益團體(含企業、宮廟)捐助。

(一)協助失業家庭或遭遇困難或有需求之貧窮邊緣戶,提供獎助學金扶助,避免因家庭經濟陷入困境,進而影響子女就學狀況或走上絕境。

(二)表揚貧窮邊緣戶家中表現良好學子,提高就學動機與分擔家務意願,避免因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落入貧窮循環,減少因貧窮而產生的社會問題,發揮最佳社會資源效益。

(三)藉由活動的辦理,凝聚及整合各社會服務及慈善公益團體之資源與力量,期使大眾愛心做最有效運用,幫助真正需要受助之人,營造溫暖互助、和樂友善的新社會。

凡設籍本縣之「家計負擔者未完全就業或非自願性失業,致家庭陷入困境需救助者」及「處於貧窮邊緣而即時需救助的經濟弱勢家戶」兩大對象,且家中有大專院校、高中(職)、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就學人口。

扶助項目分為「助學金」「優異獎學金」及「善的循環獎」三項,每戶最高以2人為申請上限,分述如下:

1.助學金

(1)申請資格:僅限非低收入戶之弱勢學子,扶助名額依每年勸募情形調整。

(2)申請組別:大專組/高中(職)組/國中組/國小組

 2.優異獎學金

為鼓勵肯定本縣弱勢學子認真向學及激發其潛能優勢,對成績優異或具特殊才藝者特頒發獎學金以資獎勵,扶助名額依每年勸募情形調整。

(1)申請資格:以下(一)~(三)項擇一申請

類別

申請標準

備註

(一)

成績

優異獎

在學習領域表現符合以下條件者:須檢具當年度成績單,在學期間品行適當未受記過以上處分,並無嚴重行為偏差者,若為班級第一名者,請註明之。

各組別申請標準如下:

A.大專組: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。

B.高中(職)組: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。

C.國中組: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
D.國小組:學習領域總成績(或學習領域平均)優等(90分以上),綜合評比良好。

類別(一)~(三)
請擇一提報申請,不得重複

(二)

學習

進步獎

在學習領域表現符合以下條件者:須檢具當年度成績單、上學期成績單,在學期間品行適當未受記過以上處分,並無嚴重行為偏差者,若名次排名有進步,請註明之。

各組別申請標準如下:

A.大專組:學業總成績平均進步3分以上。

B.高中(職)組、國中組:學業總成績平均進步5分以上。

C.國小組:學習領域總成績(或學習領域平均)跨級等進步(如:上學期成績為甲,下學期成績進步為優),綜合評比良好。

(三)

特殊

表現獎

近一年內曾參加縣內或全國性比賽,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出賽,獲前三名得獎者,須檢具獎狀影本或獎盃照片。

3.善的循環獎

(1)申請資格:曾為本會助學計畫之受助學子,主動與本會聯繫並於當年度聯合助學審查會召開前,至本會完成20小時志工服務者

(2)申請組別:大專組/高中(職)組/國中組/國小組

 

※上開扶助項目「助學金」不得與「優異獎學金」重複申請,辦理單位保有實際審核與否之權利。每年度獎助學金額及名額,將視實際情況在可資運用之經費範圍內調整之。

一、助學申請僅提供社政、衛政、教育單位、鄉鎮市公所、社福慈善公益團體以一單位一組帳號、密碼方式加入本會「嘉義縣慈善資源暨物資整合服務平台」,並依平台規定線上申請。

二、申請單位應確實評估學子家庭狀況,並詳實填寫受助者基本資料、家戶概況、居住環境、收支概況(含債務、收入)、支持系統;前述資料申請單位應善盡查證責任。

三、請申請單位於申請時務必遵守下列規範:

(1) 首次申請:申請狀態為「待上傳用印」時

需於申請日期次日起10個工作天完成用印單上傳及送審程序,若超過期限仍未將資料上傳,系統將自動取消申請。

範例說明如下:

申請日期

工作日

最後上傳與送審日

備註

2023/06/15

10

2023/07/03

 

2023/06/30

10

2023/07/14

 

2023/07/03

 

2023/07/15

若是07/03之後送出的申請須於報名截止日07/15前完成送審

(2)案件退件申請狀態為「退件」時

需於退件日期次日起依規定完成補件及重新送審程序,若超過補件期限,系統將自動取消申請。

若退件日期為報名截止日前4個工作天以上,則可補件至報名截止日,逾期該案則自動取消。(期間若已逾該年度報名截止日期,亦將自動取消申請)
若退件日期為報名截止日前4個工作天內,則依退件日期【次日】起3個工作日完成上傳與送審程序,逾期該案則自動取消。

範例說明如下:

退件日期

工作日

最後上傳與送審日

備註

2023/07/11

 

2023/07/15

若是07/11(含7/11)前退件,則可補件至報名截止日07/15

2023/07/12

3

2023/07/17

 

2023/07/15

3

2023/07/19

若是07/15(含7/15)後退件,則可補件至補件截止日07/19

(3)請申請單位務必於截止日前務必確認案件已送出至本會進行審核【註:申請狀態=送審中】,截止報名將會關閉本系統,逾時不候。

四、於審核名單發布後,申請單位應協助了解學子於活動當天出席狀況,並主動至本平台回覆。

五、相關申請流程說明請參考下方說明:

 


2023助學流程.png

1.申請方式:由公部門或慈善社福團體經由本平台向本會提出申請,並經申請單位主管核章審核後、上傳檢附獎助學金相關證明文件,經本會審查小組審查(以書審為原則,必要時得訪視評估),通過後核發獎助學金。

2.審查方式:於當年度收件截止日期後10個工作天內,組成審核小組進行審核。審核小組成員含社會局、助學單位及本會代表,約計3-10人。

3.審查公佈:通過名單公佈於本會資訊平台,並函文通知申請單位、申請學子。

4.領獎方式:本活動訂於112年8月12日(星期六)辦理「2023嘉義地區慈善團體聯合助學暨表揚」活動,實際辦理情形將視國內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調整之。若確實辦理表揚活動,受獎學子需出席,無故缺席者將取消受獎資格,若有特殊理由請於活動前三天致電本會請假並提供相關文件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