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助學申請僅提供社政、衛政、教育單位、鄉鎮市公所、社福慈善公益團體以一單位一組帳號、密碼方式加入本會「嘉義縣慈善資源暨物資整合服務平台」,並依平台規定線上申請。
二、申請單位應確實評估學子家庭狀況,並詳實填寫受助者基本資料、家戶概況、居住環境、收支概況(含債務、收入)、支持系統;前述資料申請單位應善盡查證責任。
三、請申請單位於申請時務必遵守下列規範:
(1) 首次申請:申請狀態為「待上傳用印」時
※需於申請日期次日起10個工作天完成用印單上傳及送審程序,若超過期限仍未將資料上傳,系統將自動取消申請。
範例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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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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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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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上傳與送審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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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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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6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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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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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7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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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7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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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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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7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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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7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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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07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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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是07/14之後送出的申請,須於報名截止日07/18前完成送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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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案件退件:申請狀態為「退件」時
需於退件日期次日起依規定完成補件及重新送審程序,若超過補件期限,系統將自動取消申請。
※若退件日期為報名截止日前4個工作天以上,則可補件至報名截止日,逾期該案則自動取消。(期間若已逾該年度報名截止日期,亦將自動取消申請)
※若退件日期為報名截止日前4個工作天內,則依退件日期【次日】起3個工作日完成上傳與送審程序,逾期該案則自動取消。
(3)請申請單位務必於截止日前務必確認案件已送出至本會進行審核【註:申請狀態=送審中】,截止報名將會關閉本系統,逾時不候。
四、於審核名單發布後,申請單位應協助了解學子於活動當天出席狀況,並主動至本平台回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