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113年8月12日(113)行教字第0026號函辦理(如附)。
二、旨揭助學金專案截止日期(郵戳為憑),依徵求公告規定,檢送提案文件
(一)113年9月20日截止: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。
(二)113年9月30日截止:大專。
三、為給予家境經濟缺乏或遭受變故學生適時之扶助及鼓勵,對於符合該會「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」規定之學生提供助學金。
四、副本抄送各科,請轉知各業務相關團體或單位。
公文
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
行天宮函社會局公文